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5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上述报告由于公司审计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以下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具体更正如下:
一、《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五)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担保情况”;《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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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担保情况”中“福建劲峰纺织工贸有限公司”为“客户一”、“绍兴柯桥盈弘贸易有限公司”为“客户二”、 “绍兴双荣化纤有限公司”为“客户三”。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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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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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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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五)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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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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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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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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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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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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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内容不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7月1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