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57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7月15日,在此期间内,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9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982,594.7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 符合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28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748,61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89,10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若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89,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