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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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文永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文发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曼怡、刘恋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