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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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海航、*ST海控B 编号:临2021-07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17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安全总监的报告》一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王新震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同时,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为:王新震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期间,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为公司发展特别是航空运营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为公司治理积极建言献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王新震先生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聘任方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其为公司安全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王新震先生简历

王新震,男,1975年3月出生,籍贯辽宁省,毕业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通用飞机驾驶专业。1996年加入海航,现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部A340机队机型副总师、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飞行部总飞行师、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副总裁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海航、*ST海航B 公告编号:2021-07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徐军、陈明、伍晓熹、张志刚、刘吉春、徐经长、张英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赵国刚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高建、公司财务总监张鸿清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延长部分(首都航空、西部航空)承诺履行期限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受托管理北京首都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受托管理重庆西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梁效威、陈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梁效威、陈颖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