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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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投资”)持有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股份215,135,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海新投资计划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9,417,93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集中竞价交易于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大宗交易于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海新投资于2021年9月14日与北京湘广通达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广通达”)、自然人苏欢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51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湘广通达;及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417,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苏欢。上述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办理完成后新海新投资持股数量为161,202,270股,持股比例为32.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海新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1、自百利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百利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百利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2、百利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海新投资所持百利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自愿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豁免海新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部分股份限售承诺,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内容为:“在百利科技股票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利科技关于豁免控股股东股份自愿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公告》(编号:2019-057)。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是大股东为降低质押率,同时为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原因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律、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