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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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21-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编号:临2021-05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7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问询函》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和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至2021年10月19日(含)前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

延期期间,公司协调各方加快信息核实进度,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问询函》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将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