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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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2-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处罚。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21】97号),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4、如后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股,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7元/股。

5、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发送的《立案告知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新亿及实控人黄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26号),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邮件发送的《立案告知书》,塔城公安局告知新疆证监局对于其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

公司及黄伟先生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认真评估对公司及实控人的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2-00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新亿及实控人黄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2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我部获悉,新疆证监局收到塔城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对于新疆证监局移送的*ST新亿、黄伟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案,塔城公安局认为,符合立案标准,现已立案侦查。鉴于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7.6条规定,立即进行披露并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提示风险。

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工作函》所提要求,公司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