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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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
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

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贝洪俊女士之配偶许国君先生于2021年7月至12月买卖了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近日对贝洪俊女士出具了《关于对贝洪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贝洪俊:

经查,你担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独立董事期间,你的配偶许国君先生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ST贵人股票226,200股,累计卖出ST贵人股票231,2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及贝洪俊女士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贝洪俊女士表示接受福建监管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并将认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