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盛股份”)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实施单位及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
(二)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有效期
本次委托理财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冠盛股份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2022年4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