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2-01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近日,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
〔2022〕第42号),公司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 你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你公司就“终止非公开发行是否会影响三个项目的建设进度”问题的回复为: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影响万吨白蛋白提取综合加工项目、万吨豌豆功能低聚糖提取加工项目、豌豆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目前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充足约25亿,公司完全有资金实力完成三个项目的建设,目前三个项目都处于开工建设阶段,公司将按照之前的建设规模及进度时间如期建设完毕。投资者表示,其通过电话反复向你公司确认豌豆白蛋白和低聚糖相关项目进展情况,你公司一直回复“处于功能性测试阶段”,其认为你公司回复与上述活动记录表中所述明显不一致,涉嫌欺骗投资者。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三个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是否与上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所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如是,请说明不一致之处及其发生原因。
回复:公司豌豆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已经于2021年年底建成投产。目前万吨白蛋白提取综合加工项目、万吨豌豆功能低聚糖提取加工项目一期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毕,设计产能分别约为1500吨、1500吨。产品正由中国农业大学任发政院士团队进行功能性测试,公司将根据测试结果决定后续生产线的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
上述三个项目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所述存在一定的偏差,原因是公司之前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功能性测试时间预计不够充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2. 你公司在2021年6月1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就“公司如何保障原料采购安全,后续会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答复称目前公司豌豆原料主要从加拿大、法国等国家采购,公司有6个月左右的原料安全库存,采购价格较同行业有一定优势。但你公司在2021年10月26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就“公司三季度利润出现大幅下滑,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问题,回复称主要是第三季度豌豆原料、煤炭、海运费出现了急剧上涨,造成公司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其中,第三季度公司生产用的豌豆主要是新采购原料,成本较之前有较大幅度上涨。投资者认为,你公司前述回复与“公司有6个月左右的原料安全库存” 严重不符,你公司应该没有6个月的原料库存,涉嫌财务造假。
请你公司就原料库存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并说明公司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如否,请说明需修正之处。
回复:截止到2021年5月底,公司有库存豌豆9.2万吨,已经到港尚未入库豌豆1.3万吨(6月8日完成入库),共计10.5万吨。按照公司当时的生产计划,预计可以满足6个月左右的生产需求,与2021年6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答复的6个月左右安全库存相符。豌豆2021年二季度的采购价格高于一季度,三季度的采购价格继续上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新采购原料”是指最近6个月(即二季度、三季度)新采购的原料,与豌豆的安全库存周期一致。因公司原材料的领用采用按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故新采购的原料对三季度的成本有一定的影响。
3. 招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于2020年4月刊登的《市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助力企业发展》文章显示,招远君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君阳”)财务负责人为温振兴,而温振兴同为你公司公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招远君阳为你公司融资租赁客户之一,投资者认为,你公司涉嫌刻意隐瞒该关联交易。
请说明你公司近三年与招远君阳之间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结合上述人员任职情况说明招远君阳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你公司与招远君阳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并说明你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及对我所问询的相关回复是否真实、准确,如否,请说明具体关联关系及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回复:公司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近三年与招远君阳融资租赁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2019年-2021年,公司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招远君阳共发生三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2017年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招远君阳签订12,000.0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起止时间2017.7.5-2020.7.5),于2019年4月11日提前结束,收回本金12,000.00万元,利息967.50万元,本息共计12,967.50万元。
2017年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招远君阳签订5,000.0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起止时间2017.3.28-2020.3.27)、9,000.0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起止时间2017.8.2-2020.8.2),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收回本金5,000.00万元,利息675.00万元,合计收回本息5,675.00万元;2020年3月31日收回本金6,200.00万元、2020年7月31日收回本金2,800.00万元,合计收回本金9,000.00万元,收回利息11,195,260.27元。2020年度合计收回本息157,945,260.27元。
经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招远市税务局金岭税务分局出具的招远市君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税务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招远君阳的财务负责人非温振兴。经询问招远君阳,招远君阳出具了盖章证明,温振兴未在招远君阳工作,经询问温振兴本人,温振兴否认曾在招远君阳工作。综上,经核实,温振兴未曾在招远君阳工作。自2016年6月至今,温振兴一直在双塔食品工作,2019年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综上,公司和招远君阳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
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及对贵所问询的相关回复不存在需要修正或重新说明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