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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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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2-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15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42,96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物流”)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并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8,8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8,755,55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64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东航物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航物流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将在不违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规范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东航物流所有。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物流有权从应付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东航物流所有。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42,96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9日;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