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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
公告

2022-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7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公司监事傅红慧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傅红慧女士之配偶肖海国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31日至9月1日,公司监事傅红慧女士之配偶肖海国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肖海国先生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海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傅红慧女士及其配偶肖海国先生亦积极配合。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因肖海国先生本次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本次操作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当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2、肖海国先生确认,本次交易行为系其在对相关法律法规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自主投资决定,傅红慧女士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傅红慧女士及其配偶肖海国先生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已知悉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后续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并将深刻吸取本次教训,今后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提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亲属的强化督促和学习,提示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傅红慧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07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盈方微,证券代码:000670)已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公司自查并通过致函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除前期已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外,公司和舜元企管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舜元企管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监事傅红慧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傅红慧女士之配偶肖海国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具体情况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8月22日恢复上市,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8月22日披露了《恢复上市公告书》《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提示性公告》,充分提示公司目前存在的各项风险,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谨慎决策;

3、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4.18万元,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