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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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答恒诚先生、汪能平先生、伍松涛先生、刘爱明先生,独立董事徐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陆伟华女士,监事廖裕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覃宪姬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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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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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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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奕锋、何易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