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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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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进展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3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一)与烟台山高合同纠纷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后被执行人武汉公司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武汉中院裁定驳回被执行人的申请。被执行人不服该裁定,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复议裁定尚未作出。该案件所涉部分被执行财产的评估工作亦在进行中。2022年6月28日,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不予执行申请正在复议中,且评估报告短期内无法作出,武汉中院裁定终结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与英大信托合同纠纷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公司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后北京金融法院根据英大信托申请对公司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后武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25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8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与浙越资产股权转让纠纷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越资产”)因与公司发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涉案股权转让款6,124.5万元),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提起诉讼。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越城法院先后裁定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等多家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查封了公司名下部分房产。针对上述超标的额查封、冻结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公司向越城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异议。后经浙越资产申请及越城法院执行异议裁定,越城法院解除了本案中对公司名下部分房产的查封,及对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等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冻结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6日、2021年12月16日、2022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一)与烟台山高合同纠纷

2022年9月22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01执恢173号《恢复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名下部分被执行财产的评估工作已完成,符合处置条件。武汉中院依照法律规定,恢复前述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二)与英大信托合同纠纷

2022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74执392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英大信托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已立案执行。北京金融法院责令公司、武汉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与浙越资产股权转让纠纷

2022年9月23日,公司收到越城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因本案已执行完毕,经浙越资产向越城法院申请,越城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财产的全部查封冻结措施。

公司与浙越资产的股权转让纠纷已终结。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