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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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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一8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000股,涉及人数为3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64,838,376股的0.05%,回购价格为2.4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4,838,376股变更为564,578,376股。

2、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0年7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9日。在公示期间,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对相关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

3、2020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出具的《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信〔2020〕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2)。

4、2020年8月19日,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53)。

5、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6)。

6、2020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1),确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210.00万股,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95人。

7、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9日,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1)。

9、2021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1月17日完成。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11、2022年6月16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3名原激励对象基于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股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3、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中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46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63.96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9日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2]0103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9月23日完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64,838,376股减少至564,578,376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