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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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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签署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的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签署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大智造”)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控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组成联合体(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和华大智造以下统称“联合体”或“联合体企业”),共同参与竞买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的J402-0349号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并共同出资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

2022年9月21日,公司、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2022〕58号),确认联合体企业以人民币2.73亿元竞得盐田区梅沙街道盐坝高速北侧宗地号为J402-0349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华大控股、智造控股、华大基因与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就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出让事宜签署了《建筑物出让合同书》(深盐更合字(2022)001号)。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一:华大控股(以下简称乙方一)

受让方二:智造控股(以下简称乙方二)

受让方三:华大基因(以下简称乙方三)

受让方四:华大智造(以下简称乙方四)

以上“受让方一、受让方二、受让方三、受让方四”合称“乙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出让给乙方。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建筑功能为研发用房、宿舍、食堂等。根据《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深测房(现)TB2-202100381号)及补充数据,项目总建筑面积460999.61㎡,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308880.24㎡(包含规定建筑面积213088.80㎡、核减建筑面积95791.44㎡)、核增建筑面积152119.37㎡。B栋对F栋围合的中庭空间、F栋以及C栋01层(±0.0标高层)空间为建成后无偿移交盐田区政府的部分,该部分总建筑面积112967.40㎡,其中总规定建筑面积105526.65?㎡(包含规定建筑面积18108.66㎡、核减建筑面积87417.99㎡)、核增建筑面积7440.75㎡。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确认建筑物现状并完成交付。

2、上述建筑物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56,876,581.19元。乙方一应支付0.43%出让款,计人民币5,834,569.29元。乙方二支付15.01%出让款,计人民币203,667,174.84元。乙方三支付47.16%出让款,计人民币639,902,995.69元。乙方四支付37.40%出让款,计人民币507,471,841.37元。

3、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交出让款。

4、乙方承诺,知悉建筑物现状情况,受让后对建筑物有关的一切安全和竣工验收事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有关合同监管、违约责任事项与J402-0349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相关约定一致。

6、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签署《建筑物出让合同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建筑物出让合同书》标的物系联合竞买取得的盐田区J402-0349号宗地上的建筑物,为联合竞买地块交易的组成部分。

本次联合竞买及共同建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建筑物出让合同书》签订后,公司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建筑物出让款;同时须按出让文件规定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相关合同文件,并保证按照出让合同等文件的规定付清相应的成交地价款。项目建设涉及规划、消防、绿建、环评、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程序,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筑物出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