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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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长游洪涛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瑛女士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晓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长游洪涛先生拟自2022年6月11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1.49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瑛女士拟自2022年6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自2022年6月11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746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彭晓燕女士拟自2022年6月1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0031%)。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游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经综合考虑,其决定提前终止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王瑛女士及彭晓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22年10月31日,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及彭晓燕女士减持情况如下:

王瑛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22年7月4日-2022年10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为14.40元/股;2022年10月3日-2022年10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23.00-24.20元/股。彭晓燕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价格为23.83元/股。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3,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7480%。

注:以上总股本以截至2022年10月28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083,302 股)为计算基础。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以上减持前持有股份比例以截至2022年5月31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712,399股)为计算基础;减持后持有股份比例中以截至2022年10月28日收盘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总股本数(401,083,302股)为计算基础。

注2:游洪涛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7.80万股转让给添橙添利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同时与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游洪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注3:彭晓燕女士减持前后股份数量的差异原因除主动减持12,500股外,还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2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本次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洪涛先生、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游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告知函》;

(二)王瑛女士、彭晓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