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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2-05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0,000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4%。

2、截至2022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四)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7月19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五)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回购、注销、变更或备案等全部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22)。

(七)2022年7月1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41)。

(八)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7月19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九)2022年7月18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44)。

(十)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并承诺自愿放弃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共20万份(占其持有股票期权总数的33.33%)。

三、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共计20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0月31日办理完毕。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注销事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