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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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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2-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7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公司”或“公司”)拟与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交通实业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开展茂名地区和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9亿元(具体视最终投资建设情况而定)。经双方初步协商,合资公司拟由南网能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的具体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经营范围等以最终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1月14日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664596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蔡丛华

5、注册资本:189,530.8647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3年8月26日

7、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自编号1002室

8、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和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养护管理和施工,以及交通相关产业的资产管理;对交通有关的高新科技、房地产、汽车站场、酒店、商业、饮食项目的投资、管理、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交通实业公司合并层面经审计资产总额312.56亿元,负债总额284.15亿元,所有者权益28.41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4亿元。

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交通集团”)为广东交通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广东交通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

11、南网能源公司与广东交通实业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广东交通实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开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茂名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

1、项目装机容量:约66.36兆瓦

2、项目静态总投资:约2-3.5亿元(具体视最终投资建设情况而定)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

5、项目运营期:25年

6、项目运营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

7、项目地址:主要区域为阳化高速、阳茂高速、包茂高速、茂湛高速、云茂高速路段内的服务区屋顶、收费站附近匝道圈、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屋顶、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屋顶等。

(二)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

1、项目装机容量:约115.40兆瓦

2、项目静态总投资:约4-5.5亿元(具体视最终投资建设情况而定)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期:约12个月

5、项目运营期:25年

6、项目运营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

7、项目地址:主要区域为西环高速、天汕高速、梅平高速、平兴高速、梅河高速、大潮高速、梅大高速、大丰华高速、宁华高速、华路高速、汕梅高速、路桥汕湛高速路段内的服务区屋顶、收费站附近匝道圈、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屋顶、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屋顶及部分可利用空地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节能业务,可以有效提高客户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是积极落实国家绿色发展、节能减排政策的体现。广东交通集团资产规模和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位居全国省级交通行业前列,作为国内领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运营服务商,公司与广东交通集团下属企业广东交通实业公司合作开展茂名地区和梅州地区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形成资源互补,达成合作共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广东交通实业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通过合资公司开展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项目等有关事宜正在按计划履行双方内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具体项目的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状况,从而导致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实际建设规模、开工建设情况及投资收益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及相关风险,加强投资和项目管理,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如项目后续发生重大进展或变化,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积累在高速公路领域的分布式光伏节能项目经验,推动公司与广东交通集团的全面合作,促进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使得公司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项目的运营周期较长,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