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99,545,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6.12%减少至15.12%。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告知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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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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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