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忍冬路5号院8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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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郭忠武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宏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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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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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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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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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冬梅、姬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