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0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于 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结合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拟计提相关案件预计产生的负债及相关损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和管理费用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诉讼案件预计产生负债合计金额为9,72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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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案件的情况简述
1、家赫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根据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2民初3267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家赫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新华网给付原告家赫有限公司1,000万元及相关利息损失。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待进一步审理。
2、保定华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根据2023年5月4日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2022)冀0638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保定华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新华网、新华网河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新华网应当支付原告保定华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70万元及利息。二审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发回重审,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3、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8日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新华网、新华网河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诉工程欠款1,843万元及利息、各项损失等。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4、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9日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与新华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诉工程欠款2,225万元、违约金1,356万元。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3年度计提预计负债6,689万元、应付账款3,036万元,确认损益9,725万元,其中管理费用2,822万元、营业外支出6,903万元,减少 2023年利润总额9,725万元、净利润8,266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22年度净利润。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就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不存在分歧,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相关意见
2024年1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2024年第二次)。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1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立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张立佳女士
张立佳女士,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编辑职称。1990年7月至2004年1月,在新华社山东分社工作,历任经济信息部编辑,山东分社信息社编辑、编辑部主任、社长助理,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2004年1月至今,在新华网工作,历任管理协调部副主任、主任,党务人事部主任、财经中心编辑部主任、财经部主任、新华网编委兼地方频道管理部主任、新华网编委兼总编室主任,现任新华网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张立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1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谭玉平先生、朱永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谭玉平先生
谭玉平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毕业于解放军南京炮兵学院,1996年获国防大学军事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2年6月,任空降15军43旅炮兵营一连指挥排长;1992年6月至1993年9月,任空降15军43师128团特务连指导员;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为国防大学学员;1996年7月至2001年8月,历任军事医学科学院政治部干部处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副团职干事;2001年8月至2013年1月,历任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社监察局机关纪委干部、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任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察员兼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任本公司党组成员;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7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谭玉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永磊先生
朱永磊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2009年7月至今,在新华网工作,历任时政部编辑,国际频道编辑、带班人,新加坡频道主编、马来西亚频道(中文)主编,国家公祭网执行副总编辑,政府网站编辑部副主任兼协办网站编辑部主任,政府网站编辑部主任,新华炫闻(北京)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总编辑,新华网编委兼新闻中心总监,现任新华网编委兼总编室主任;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朱永磊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华通讯社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09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
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文件,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被认定为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等文件,自2011年起,新华网连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文件的规定,新华网适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财政部、税务局、中央宣传部2023年10月23日发布的2023年第71号文件《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政策规定,新华网自2024年起不再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变化导致的使用税率变化的,在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进行重新计量,并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代表的是因会计准则与税法不同而产生的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减少或增加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政府补助、信用减值损失、长期租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项目,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2023年可净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约1.10亿元至1.30亿元,同时计入当期企业所得税费用-1.10亿元至-1.30亿元。
三、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后,公司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情况产生一定影响。2023年度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所得税费用约-1.10亿元至-1.30亿元,对公司利润总额无影响,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1.10亿元至1.30亿元。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就本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不存在分歧,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07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0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关损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