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映翰通”)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7,19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7.63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151,853.11元,扣除发行费用48,431,285.31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13,720,567.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5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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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宜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映翰通”)董事会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或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产品虽然为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公司取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后,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决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