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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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关于计划减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国风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因国风投基金与国新投资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所以国风投基金和国新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股票14,583,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国新投资持有公司23,548,028股股份,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国风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14,212,587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7,106,293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14,212,587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其中,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548,028,持股比例3.31%,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583,717,持股比例2.05%,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风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不超过14,212,587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7,106,293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14,212,587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国风投基金出具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若本公司自取得中国海防本次发行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中船重工杰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控股”)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中国海防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杰瑞控股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中国海防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国海防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公司与国新投资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国新投资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是国风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投资根据经营计划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