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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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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27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0人,董事胡爱民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琦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2026年资本规划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参股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4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定点帮扶无偿资金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如下:

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资金状况及风控指标要求,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年中股息总额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后续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因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泓先生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张泓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1。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张泓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龚兴峰先生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龚兴峰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附件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首席风险官简历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简历

附件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首席风险官简历

张泓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

张泓先生自 2023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张先生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正职级)。张先生于2023 年3月至 2024年3月兼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张先生自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裁(正职级),曾任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码:01508)执行董事、总裁、监事长,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张先生曾任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英国)有限责任公司。张先生拥有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资格。

附件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聘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简历

龚兴峰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

龚兴峰先生自 201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1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2017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龚先生1999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精算部总经理助理、核保核赔部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首席精算师、总裁助理,并曾任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精算师等职,加入本公司前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龚先生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中国精算师协会(CAA)的中国精算师资格(FCAA)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CIMA)的资深管理会计师资格(FCMA),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常务理事。龚先生于1996 年取得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 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附件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耀添、赖观荣、徐徐、郭永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