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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万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宋金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于长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审计机构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