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ST新纶 公告编号:2024-034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收盘价为0.95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收盘价为0.95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
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纶”,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341”。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债务事项可能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ST新纶 公告编号:2024-035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新纶;证券代码:002341)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纶”,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341”。
3、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4日收盘价为0.95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债务事项可能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