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推动证券公司诚信建设
◎记者 孙越
开展行业诚信评估是促进行业诚信治理落实落地的必要抓手。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诚信评估办法(试评估稿)》(下称“评估办法”),并于近日在业内启动试评估工作。
中证协表示,为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诚信管理责任,将诚信要求更加有效地嵌入内部治理体系和业务流程中,协会以试评估的形式,探索建立以评估促落实的督促机制,促进证券公司内部诚信治理走深做细,树立行业机构诚信执业、合规经营的良好导向和形象。
“评估办法”明确了评估指标,包括诚信内部管理、诚信基本义务履行、特定失信约束惩戒、诚信建设正向激励四个部分:
诚信内部管理是指证券公司落实《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券行业诚信准则》(下称“诚信准则”)中诚信管理责任要求的情况,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人员和客户诚信管理、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内部监督等。
诚信基本义务履行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诚信准则”中诚信基本义务的情况,包括守法合规、履约践诺、配合监管及自律管理的情况。
特定失信约束惩戒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况。
诚信建设正向激励是指证券公司对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正面影响,包括参加专题研究、培训交流、信息共享、表彰奖励、守信激励、社会责任履行、诚信和执业声誉管理等情况。
诚信内部管理、诚信基本义务履行和特定失信约束惩戒指标基准分分别为40分、50分和10分,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发生相关违法违规情况按相应分值进行扣分。诚信建设正向激励指标基准分为0分,符合相关要求按相应分值进行加分。
诚信评估结果根据得分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中证协将诚信评估结果纳入证券公司执业声誉画像的组成指标,AAAAA级评估结果可作为正面声誉信息。
中证协根据诚信评估结果,可以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将评估结果供给监管部门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时参考,AAAAA级公司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诚信监管备忘录的单位共享;在入会、登记、备案、注册、业务创新安排等工作中,为AAAAA级公司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或材料等服务;选任专家或专业委员会委员时优先考虑AAAAA级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及中证协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诚信评估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周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证券公司自评和协会复评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