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4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拍卖标的物(证券代码:00270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00,000股股票,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1,000股的38.0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上述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2. 本次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之间并无相关性,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暂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将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11时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991/01,户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数量情况

注: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累计冻结及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及拟被拍卖情况如下:

二、本次拍卖的主要内容

1. 司法拍卖原因:法院裁定股份进行拍卖。

2. 司法拍卖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的转增股份。

3. 拟拍卖股份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00,000股股票,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1,000股的38.0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

4. 司法拍卖期间: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11时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5. 方式:网络司法拍卖。

6. 价格:实际起拍价为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乘以股票总数。

其他拍卖信息参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前合计持有119,801,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22,426,880股的28.36%,本次将司法拍卖周举东先生8,000,000股的公司股份,拟拍卖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8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暂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5,040,000股股票将于2024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1 时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1 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如该等股票拍卖成功,竞买人完成过户,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前述股票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无重大直接影响。

2. 本次司法拍卖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债权人申请的司法拍卖程序,非本公司追索资金占用事项提起的强制执行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382,500.00元(不含利息)。

3. 鉴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 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投资者可进入“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