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6月24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94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024年6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0.94元/股,首次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2024年6月24日,经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规则的情形。
2、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目前控股股东正在履行上述增持计划。
3、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22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 年6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华联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华联集团提供的信息一致。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自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增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主体:华联集团
2、截止2024年6月24日,华联集团在增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1,928,000股,成交金额为1336.51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为761,572,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2%。
二、增持主体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华联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进展的告知函》
2、《承诺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