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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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36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哲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0人,代表股份220,034,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678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210,516,9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0000%。具体如下:

股东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黄立强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40,344,607股

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韦典含女士,代表公司股份70,172,302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8人,代表股份9,517,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8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8人,代表股份9,517,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388,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反对644,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7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82%;反对644,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1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213,102,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98%;反对6,930,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6,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714%;反对6,930,4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8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制度》(2024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219,337,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4%;反对69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20,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13%;反对696,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韩思明先生、谢焱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取得一个医疗器械

注册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个,具体为:

医疗器械名称: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对照品,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43401117。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29年6月17日。预期用途:用于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定性项目的临界值校正。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对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产品尚处于市场开发阶段,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