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8 公司简称:鼎通科技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11号文《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1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551.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760,683.06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5,238,867.9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7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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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2月15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6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3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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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的情况如下:
(1)结构性存款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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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存款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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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额存单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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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益凭证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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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结项,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表1-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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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通过纸质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浩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留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转增股本工作,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39,637,04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8,729,646股。公司根据股票归属登记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留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前提下,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转增股本工作,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39,637,04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8,729,646股。公司根据股票归属登记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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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改以及因删除或新增条目产生的条目排序与章程目录变化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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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