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81 公司简称:永臻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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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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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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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gUof7DiAj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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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汪献利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佟晓丹女士,独立董事徐志翰先生,保荐代表人黎慧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Uof7DiAj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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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19-82998258
传 真:0519-82998266
邮 箱:yzgf@yon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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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汪献利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7.14%股份的股东汪献利,在2024年8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先生发来的《关于向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拟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8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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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6、7、8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3-5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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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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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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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31.4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984,23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852,515.5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370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2,958.49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含现金管理余额130,313.17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45.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事项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中信银行金坛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和国金证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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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兴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代为签署,实际该协议由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履行,故该协议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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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鉴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已于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注5:公司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包括一期和二期,其中一期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也即本次募投项目),二期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公司自投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749亩)以及发改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即不进行分割备案),因此一期募投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1)(2)(5)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