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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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
提示性公告

202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4-063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嘉寓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相关文件。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四川嘉寓是否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4年8月19日,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嘉寓”)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川0682破申2号],申请人重庆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四川嘉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四川嘉寓进行破产清算。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四川嘉寓100%股权。本次破产清算事件内容具体如下:

一、四川嘉寓被申请破产清算事件概述

2024年8月19日,四川嘉寓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川0682破申2号],申请人重庆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四川嘉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四川嘉寓进行破产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四川嘉寓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一)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四川嘉寓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依法应当进行破产清算。理由如下:

申请人重庆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嘉寓票据追索权纠纷三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21)渝0109民初16804号、(2021)渝0109民初16809号、(2021)渝0109民初1681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四川嘉寓共支付申请人票据金额3,090,000元及利息,后经北碚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仍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截至2023年11月14日,以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316起,共涉及金额高达399,543,014元未履行;同时,已经终本的案件中,被申请人全部或部分未履行的案件达到204起,涉及金额达280,277,315元;另外被申请人还有大量作为被告的案件正在诉讼中。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四川嘉寓众多到期债务正在执行或经强制执行未获清偿,且资产已抵押或被查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明显丧失清偿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四川嘉寓破产清算。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重庆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60NRTB1N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1号14幢2-9#

法定代表人:李婷婷

成立日期:2019-12-13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名称: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守满

成立时间:2010-11-05

注册地址: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

经营范围:金属门窗、防火门、防盗门、塑钢门窗、建筑幕墙生产(需通过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加工、销售;建筑门窗、幕墙设计、安装、施工;钢结构设计、施工;玻璃加工(需通过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安装;建筑装饰业;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光伏发电;销售光伏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广东嘉寓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四川嘉寓营业收入金额较少,其被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如果法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四川嘉寓的控制权,四川嘉寓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四川嘉寓资产及负债金额较大,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对公司利润或公司资产额等造成重大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主动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并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川0682破申2号]。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4-064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子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历次拍卖情况

因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嘉寓”)与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嘉寓名下资产被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资产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由于申请人申请,上述拍卖被撤回。

近日,公司从法院及相关拍卖网站获悉该资产重新拍卖,具体如下:

二、拍卖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江苏耀兴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与江苏嘉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江苏耀兴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嘉寓

案号:(2022)苏0413民初5746号

管辖法院: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标的金额:3,516,025.43元及玻璃铁架130个

2022年9月12日,本案经法院调解结果如下:①被告同意支付原告货款3,516,025.43元,返还玻璃铁架130个;该款于2022年12月10日前支付80万元,于2023年1月16日前支付1,843,607.83元,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872,417.6元(该款项对应的玻璃尚未交付,原告取得款项前应交付被告公司或者交付至原合同约定的京东工地);130个玻璃铁架由被告于2022年12月10日前返还原告,如缺失,被告按每个1,000元赔偿给原告。②被告上述协议履行后,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间的案涉合同权利义务再无其他纠纷。③被告如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有权按货款总额3,516,025.43元及返还130个玻璃铁架计算被告其他所有未履行义务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同时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未付款金额为基数从2022年2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付款违约利息损失。④案件受理费17,675元(已减半)、保全费5,000元,合计22,675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3年1月16日前迳付原告)

公司已对该案件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三、公司资产本次被拍卖的情况

上述案件调解后,公司近日通过查询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寓名下资产2024年8月20日在京东拍卖平台拍卖已流拍。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拍卖处置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2.拍卖网址链接:https://mpaimai.jd.com/307285435?utm_term=Wxfriends&utm_user=plusmember&utm_source=iosapp&utm_campaign=t_335139774&utm_medium=appshare&_ts=1724121007699&ad_od=share&gxd=RnAoyjUNOj3Zn54Qq9F0XGQnPzYPxP_UPnGT1x2eTOwCiYHIk4zcWg8Plajlzow&gx=RnAomTM2bzXQy54X-oAjXGVgNbG8c-I

3.拍卖标的: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588号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及房产。

4.评估价格14,245.24万元;起拍价9,980万元;加价幅度40万元。

5.其他内容详见《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法律文书。

四、拍卖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及房产,不会直接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拍卖已流拍,后续可能将涉及二次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变更过户等环节,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