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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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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202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4-01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2019年6月13日、2020年12月25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7)和《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增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迈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迪投资”)、武汉优势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有关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见上述公告。

二、基金本次变更情况

根据《湖北洪龙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基金原于2024年8月20日到期,为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将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延期至2025年8月20日,并对应修改《合伙协议》涉及存续期的有关条款,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前:经营期限为本基金存续期限5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限届满,如本基金的投资项目尚未完全退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延期2年;延期期满后,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应当进行清算。本基金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本基金成立之日。

修改后:经营期限为本基金存续期限6年,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限届满,如本基金的投资项目尚未完全退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延期1年;延期期满后,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应当进行清算。本基金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本基金成立之日。

除涉及存续期的有关条款修订外,《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已完成变更后的合伙协议签署与工商备案登记。

本次变更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基金本次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助于已投项目的有序退出,符合合伙人利益,本次变更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