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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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2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9.2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9.0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20元/股、最低价为36.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5,077.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截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89元/股、最低价为33.37元/股,回购均价为3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331.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26,900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