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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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棉股份”)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书面说明》,基于对红棉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对红棉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轻工集团计划自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万股,且不超过5,400万股。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轻工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截至2024年8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28%,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轻工集团《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0,77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上述计划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切实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万股,且不超过5,400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增持所得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轻工集团持股变动数量为47,399,619股,其中,因本次增持计划,轻工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75,110股;另外由于《重整计划》的执行,轻工集团取得公司股份5,524,509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轻工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轻工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