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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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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24-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9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C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

至2024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塞力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2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18963980398、18971562798

邮箱:ir@thalys.net.cn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临时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 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8月20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 经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了543.3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4,331万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为54,331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塞力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03月01日至2026年08月20日,“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做调整,为16.98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已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4.43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审议本议案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修正前“塞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即16.98元/股),则本次“塞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修正。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塞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塞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