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97号文同意注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1,9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2、本次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4年8月2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由于公司所属大类行业剔除亏损及暂停上市股票后,行业内股票数量少于5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计算并发布该行业的市盈率,仅发布了所属门类行业“C制造业”的行业平均市盈率,截至2024年8月2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17倍。因此,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测算下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得出速达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市盈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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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截至2024年8月20日(GMT+8);
注1:最近一个月平均收盘价的计算口径为2024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期间所有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最近一个月平均收盘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8月20日));
注4: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可比公司为海特高新、杰瑞股份、特力A、广汇汽车、创力集团、耐普矿机和鹏翎股份。与招股说明书相比,问询回复中列示的可比公司中新增咸亨国际、怡合达和固安捷,原因为咸亨国际、怡合达和固安捷的主要业务均为工业品的集约化一站式供应服务,组织模式和产业链位置均与发行人相似,同属于工业服务业,具备较高的可比性,其与发行人的可比情况,发行人已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问题6)、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问题2)等文件中进行过披露及说明;
注5:海特高新、特力A、广汇汽车、鹏翎股份和固安捷作为极值或异常值剔除,原因如下:①海特高新和鹏翎股份2023年静态市盈率偏高,故作为极值予以剔除;②特力A2023年起,汽车销售、检测、维修及配件销售不再作为其主营业务,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③广汇汽车2022年业绩亏损,2023年业绩扭亏为盈,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99.80%,业绩波动较大,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④固安捷为美国上市公司,无扣非后净利润,相关数据按照2024年8月2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1325元人民币=1美元)折算。因固安捷估值水平与A股上市公司不具备可比性,故作为异常值予以剔除。
剔除异常值和极值后,测算杰瑞股份、创力集团、耐普矿机、咸亨国际、怡合达5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得出速达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为21.55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
本次发行价格32.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5倍,不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21.55倍(截至2024年8月20日,T-3日)。
3、投资者在2024年8月23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24年8月23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8月27日(T+2日)公告的《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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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