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1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选择权申报阶段已经结束,有关现金选择权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将根据相关规定于近日办理。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终止上市交易。
为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终止上市相关工作进展,公司作出说明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一)持续停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8月16日开市起停牌,将直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停牌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获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决定。
(三)本次终止上市现金选择权申报阶段已经结束
根据本次终止上市方案,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由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6日(星期五)、9月9日(星期一)、9月10日(星期二)(连续三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现金选择权申报简称及代码为亚星现金,706093。
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开始申报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尚余2个交易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尚余1个交易日暨结束申报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终止上市现金选择权申报阶段已经结束。
(四)本次终止上市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申报原始数据,经公司根据有效申报的原则进行筛选核对,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有效申报的股份数量为96,086,784股。
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五)本次终止上市现金选择权股份清算与交割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现金选择权资金汇付,有关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将根据相关规定于近日办理。
现金选择权股份清算与交割安排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股份清算与交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二、风险提示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终止上市有关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最终能否通过相关审批及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15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3,000,480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原告哈尔滨市东郊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并已经法院准许。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结果
公司近期收到《民事裁定书》,案件具体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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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1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
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并分别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开始申报提示性公告》、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尚余2个交易日的提示性公告》、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尚余1个交易日暨结束申报提示性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9月9日(星期一)、9月10日(星期二)的9:30-11:30、13:00-15:00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申报。
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申报原始数据,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9月6日、9月9日、9月10日),共有4,993个证券账户进行了申报,申报股份数量为96,213,184股。经公司根据有效申报的原则进行筛选核对,剔除无效申报后,共有4,988个证券账户申报有效(含部分申报有效的股东),有效申报的股份数量为96,086,784股。
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有关股份过户、清算与交割等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1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
股份清算与交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并分别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开始申报提示性公告》、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尚余2个交易日的提示性公告》、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尚余1个交易日暨结束申报提示性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9月9日(星期一)、9月10日(星期二)的9:30-11:30、13:00-15:00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申报。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申报原始数据,经公司根据有效申报的原则进行筛选核对,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9月6日、9月9日、9月10日),有效申报的股份数量为96,086,784股。
截至本公告日,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现金选择权资金汇付,有关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将根据相关规定于近日办理。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