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 5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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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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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拟签订土地房屋补偿货币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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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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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敏、谢昕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