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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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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2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9,83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由于持续督导机构的变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1日提交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37.97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号:3305016674350000013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号:120707112900002312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账号:8110801012700672230)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相应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关于上述专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