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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7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凌霄路15号院1号楼智谷大厦一层东侧1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0人,代表股份504,047,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70,10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7人,代表股份33,944,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79人,代表股份33,971,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77人,代表股份33,944,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8%。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60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27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172,2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3,523,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4%;反对27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7%;弃权172,2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561,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反对275,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210,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3,48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5%;反对275,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7%;弃权210,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李宸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