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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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6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电”),青岛津西汇金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通贸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汇金通贸易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分别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汇金通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5280万元、19700万元、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7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汇金通贸易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分别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572072720B

住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董萍

注册资本:1055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电力铁塔标准件、紧固件、高强度紧固件、电力线路配件制造、销售,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标准件、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金属工具。

青岛强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青岛强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07328039XH

住所: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芳莹

注册资本:3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6日

主营业务:海洋钻井平台、生产平台、海洋浮体结构物、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及配件、铁塔、金属结构(以上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海洋工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青岛华电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青岛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青岛津西汇金通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CYTL1W3R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张春晖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汇金通贸易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汇金通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强固(债务人)向青岛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公司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华电(债务人)向青岛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公司与青岛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汇金通贸易(债务人)向青岛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80180万元(含本次,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180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5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