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38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长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个人简历
何长友,男,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汽车开关厂财务部部长,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本部本部长、财务总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财务总监;现任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