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4-105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12月11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一15:00。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50分在公司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白景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吴广红律师、侯文洁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0名,所持股份5,415,178,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820,337,394股的79.39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所持股份4,984,027,5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07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名180,所持股份431,151,0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15%。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16万元。
同意股份5,415,097,0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股份65,899股;弃权股份15,60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421,640,3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7%;反对股份65,899股;弃权股份15,600股。
(二)审议《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93万元。
同意股份5,415,120,4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股份40,699股;弃权股份17,400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421,663,79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62%;反对股份40,699股;弃权股份17,4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广红、侯文洁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