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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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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0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和2020年1月8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3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在发现王安祥实施上述违规行为后,公司已采取书面催款、民事诉讼、推进刑事控告等多项措施,但截至目前仍未能追回任何款项。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1.46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尚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阶段,目前尚未判决。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上述款项尚未追回,后期能否追回存在不确定性。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已获得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原告;

3. 涉案的金额:共计人民币约2.8亿元(涉案金额为1.71亿元股权转让款、1.05亿元分红款以及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之和);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诉黄某定、陆某青、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汉公司)以及第三人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获得立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1.原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

被告一:黄某定

被告二:陆某青

被告三: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在2020年1月2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及2020年6月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2.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告与被告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3.判令三被告共同将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3.65%的股权及因该股权所分配得的分红款104549475.65元返还给原告。

4.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赔偿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300万元。

5.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三)诉讼事由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系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