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嘉寓 公告编号:2025-002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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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公司初步测算,因日常经营、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计提、涉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等原因,公司2024年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及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很可能为负值,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公司目前面临短期资金较为紧张的局面,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2亿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净资产-14.84亿元,未分配利润为-23.96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92亿元、净利润为-2.07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净资产-16.91亿元,未分配利润为-26.03亿元。
2.鉴于2024年12月2日法院已裁定准许撤回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终结公司预重整,公司于2024年底前未能完成重整。公司目前债务负担较重,且公司未收到关于债权人大额债务豁免的通知。经公司初步测算,因日常经营、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计提、涉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等原因,公司2024年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及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很可能为负值,公司将于2025年1月底前披露业绩预告的区间数据(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果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的大额诉讼案件,该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从而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判决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5.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第一次财务类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