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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0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同意聘任李泉涌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子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0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泉涌先生为公司2025年度轮值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李泉涌先生简历

李泉涌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5月,就职于合肥海尔信息产品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芯瑞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迅瑞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就职于安徽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就职于芯瑞达,现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度轮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泉涌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69,484股,于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工商登记持有12.16%的出资份额,对应股数251,921股。李泉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李泉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