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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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泰和多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2025-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一年;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确认日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开放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的开放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与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财通泰和多资产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如发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者港股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本基金投资的相当比例的基金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申购的情形。

5、本基金投资的相当比例的基金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6、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11、港股通交易每日额度不足,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12、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申购金额限制、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7、8、9、11、13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上述第10、12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通过财通基金直销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元。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邮编:200120

客服电话:400-820-98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何亚玲

直销专线:021-20537888

直销传真:021-68888169;021-68888661

客服邮箱:service@ctfund.com

公司网站: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微管家(微信号:ctfund88)

5.2 非直销机构

1、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一年;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确认日起的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业务。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开放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